在結束了350天在德國當交換學生的390天之後,我開始想要寫些東西回憶那350天當交換學生的種種;一方面是意識到,所謂的「後交換學生」生涯註定會比如夢般的交換學生生涯要長很多很多,二方面是在這390天夢醒之後的人生,偶爾會與其他廣義或狹義、長期或短期的交換學生、或接待交換學生的機構與人員有所接觸,這些事後而且間歇又零碎的意見交換,反而讓我最近才對這段人生當中突兀的交換生涯慢慢有所領悟。大概是這樣的心情,讓自己想要寫一篇文章,寫下這篇懺悔的。

 

回憶中,不只是作交換學生的這段期間,人生常常會有些個狂飆年代,其實不知道做這些事要幹嘛,但是就會悶著頭去幹,瞎忙個幾天或幾個星期。但這些活兒都沒有像交換學生耗時這麼久的。雖然自己已經不是第一次出國了,也不是第一次去德國,但是直到飛機降落法蘭克福的那一刻為止,其實並不清楚在眼前即將面對自己的是什麼;有些人說,未知便是一切趣味的開端,但對我來說,未知或運氣總是附隨之物而難稱作是目的。總體來說,一年的時光是這麼漫長, 回顧起來,時光卻像是指縫間流瀉的沙流,其實自己掌握的,僅僅是些殘留而已。

 

但其實,剛從德國飛回台灣的時候,我並沒有這種「殘留」的邊緣感受。交換學生生涯的結束,大部份的人必須回到自己的島嶼面對停滯已久的課業或事業,殘酷的夢醒時分;但我卻僥倖地帶著一種歡喜收割的心態,回台灣完成離校手續之後,便又出發到美國,去我心中第一志願的法律學院深造了。以結果而言,自己浪費在申請美國學校的四個月的時間,似乎都有很好的報酬(如果不計算過度投資的話)。除此之外,我清楚知道離開德國的時候將會是我最近幾年德文最好的時候,因此還打鐵趁熱考過了德文的托福(TestDaf),算是形式上取得一種資格。在學習方面,我全程有上課加上有參與期末考的兩堂Prof. Petra Wittig的課,由於科目是我最感興趣的法律哲學與法律社會學,收穫自然是最豐富的了,口試成績也拿到了一個A跟一個滿分十八分。

 

但是如果能給我再一次機會的話,我希望、我也確定我會做不同的安排。

 

Erasmus制度說起

 

在歐洲的交換學生應該都會有被概括稱作Erasmus(歐盟制度下的交換學生)的經驗。在我交換的慕尼黑大學,我所隸屬的法律系在學期初便有安排一次說明會,幫助Erasmus學生了解未來半年或一年應盡之權利義務,其中包括應修的學分數、讀書計劃繳交以及其他行政事項的說明。相反的,非Erasmus的交換學生像是局外人般,無論你是大學部還是研究所的學生,因為交換計劃當中只對學生作形式上的篩選,而毫無執行方面的規定,接收學校也樂著懶得管你們,我們便從此自由--卻開始流浪了。有些人喜歡流浪,但是流浪只要有心隨時都可以(我是說真的),交換學生這種計劃卻應該要提供外國學生教育機會,如果無視於外國學生的存在,應該可以算是種制度缺陷了。

 

我個人的判斷是,其他國家去歐洲的交換學生在Erasmus program強勁比較之下,應該會越來越邊緣化、而且數量會越來越受限(Erasmus學生的表現請查下述),因為交換學生的寬鬆制度幾乎讓他們隱形化了。每一個交換學生應該多少都有去課堂聽課的經驗,但是在非英語系國家的交換學生一開始不知道的,是真正去上課、並且持之以恆的上課,是一件多麼困難而需要幫助的事。語言能力差的一大截,不是短時間內可以填補的(這是多麼顯而易見但是大家卻集體假裝不存在的問題),但是放棄卻是瞬間的事。因為Erasmus的學生有嚴格的學分要求,無論他們德文的程度如何都必須硬著頭皮去上課,學期末也得現學現賣;相形之下,無憂無慮的交換學生,很少是能夠撐過三分之一學期,或是做到預習或複習上課內容的。

 

當然有人會認為,上課並不是一件重要或必要的事情,但我基本上還是認為以學生的名義占用了不少資源,做一些學生會從事的「活動」也是滿正常的。但是,在歐洲的交換學生大部份是不會去上課的。這主要當然是因為語言能力不足的關係,但是制度也不是沒有著力的地方,以規範的方式明確訂定最低的要求,讓交換學生能夠在申請與出國之前,不是做遙不可及、天馬行空的規劃(我有點覺得交換學生的申請審查階段,是一種虛偽的上下交相賊),而是實際上評估自己的語言能力,做到基本的參與,就能夠用制度的常規性讓修課變成一件「應該要做的事」並且是「確實能做到的事」。事實上,據說已經有國外與台大簽約的大學向台大(法律系)的老師抱怨,到他們學校的學生要不就是未修習任何學分,要不就是根本行蹤不明,不僅違反校際間交換契約的原旨,也讓當時代表台大為學生爭取交換機會的老師感覺失望;因此現在已經有一些交換學校已經附帶條件,要求學生至少需修習多少的學分數。即使是規定基本學分要求,我相信也不會把語言程度真的很差的學生逼到絕境。事實上,幾乎所有學校都有開設英文課程,在法律系內,也有以英文授課教授英美法系專門術語的課程;就我的瞭解,如果仔細查詢他們主要開設給外國人修習的LL.M. program的課程表,也會找到介紹法學德文的基礎課程。這些課程都不會是嚴格而且無用的東西,應該可以算是某種最低要求吧。

 

以我在德國上課的經驗,我真的親眼見證我身邊Erasmus的學生在一年內,如何從戰戰兢兢的恐懼上課到泰然自若上課發言的過程。一年的時間,其實真的不短,如果從一開始因為「必須」修學分、被迫要聽講,其實就能夠幫助學生在學校中安定下來,並且有很高的意願去改進自己的語言。我在慕尼黑大學的一年內認識兩位一位來自葡萄牙、一位來自愛爾蘭的女生,因為跟他們兩次口試都有交手,便親眼見證了他們德文迅速進步的歷程。的確,Erasmus的學生絕大多數都是歐洲人,他們學習德文的能力可能比我們快速,但是我認為,他們的進步其實更源自於他們學習德文的意願也比我們更高。我認識的這位愛爾蘭女生本身當然精通英語(在職場上具有優勢),但是到了下學期快要結束的時候,她也順利找到了在慕尼黑律師事務不錯的工作機會,在職場上使用德文。

 

到底要不要學語言?

 

除了在秋季學期沒能掌握好這些基本的課程,我認為我也錯失了學語言的黃金時段。如果可以分享我最想建議交換學生的意見的話,那便是儘早學習語言了。雖然剛到異地都會異常興奮(即我說的「狂飆」心態),唯恐來不及玩,但是秋冬季讀書、春夏季出遊,雖然會遇到旺季人潮較多,但是如果不是拍婚紗或是去戶外寫生容易被人潮干擾,其實寧願相信多數歐洲人的經驗智慧,等待日光時間較長、氣候狀態較溫和的時候出外旅遊是比較適合的。冬天,就拿來好好學語言吧!

 

沒把德文學「好」,應該是我最後悔的一件事。首先,不要以為「生活」在國外,語言能力就會進步。其實一個人對於外國語言、或是外國文化(包括政治藝術或歷史這些面向)的理解能力,跟他是否居住過這裡,沒有關係。大部份的外國人都延續在原生國家的生活方式,小幅度的適應當地的風土民情,這是自然不過的事。但是因為網路的發達,即使我住在國外,我可能仍然閱讀跟在台灣的台灣人一模一樣的報紙或網頁,網路反而很容易把自己圈住了。在外國的生活經驗的確會增加我們的某些字彙能力(像是知道甜菜是什麼這種小單字),但是進一步瞭解這個地方,卻只有透過閱讀當地的報紙、週報(我後來發現很多人去了德國一年不知道Die Zeit是什麼),還有看他們的電視或是一些書,才有可能比較進入狀況。在國外,很多人都狂熱地擁抱他們想像的當地人的生活,這實在令人匪夷所思,因為他們至多只是個滿分的觀光客而已。我當然不會、也不應該以當地人自居來說德國人「都」怎麼做怎麼做,但是以常識來說,所謂的當地人,不就是在這裡早出晚歸的讀書、工作,越是規律、平凡抱怨越多,就越接近當地人的生活嗎?很多人好像都抱著一種國外是無憂無慮極樂天堂的錯覺來到這裡,但這種如夢般的美好世界,其實不如去上課做點正經事來得真實。

 

但怎麼樣才叫「學好語言」呢?雖然每個人因為未來的工作或學術興趣各有不同,需要外國語言的程度也不一,但是大部份的人都還是心裡有譜、知道什麼叫做堪用的語言程度吧!自己矇心自問,陸陸續續也學德文兩年半了,花了有幾十萬元,但是德文程度大概不及英文程度的一半,實在是滿令人難過的。回想起來,自己在德國快要回台灣之前,也帶著一種急功好利的心態,莫名地想要證明自己的德文能力,因此花了點時間去準備TestDaf,仿佛取得某種資格便能夠增加一些優勢一樣,但是其實與其把時間花在反覆練習考試習題上,不如多學習點進階一點的一般德文。

 

雖然每個人狀況各自不同,但是最近有機會跟幾位曾經去中國交換學生的朋友在聊天時,真的滿敬佩這些外國人能夠把握那一年的時間,願意把中文學好,甚至能夠講字彙豐富而且流利的中文。反觀自己,平常要開口前也要猶豫再三,平常也希望能避免就避免讀到德文文章,跟別人說自己會德文內心也只有滿滿的心虛,就不免有些不甘。

 

總而言之,其實交換學生真的是很有挑戰的一個人生階段。但是當台灣的交換學生,便要有心理準備,就是到歐洲以後可能只有開學的時候領到一個welcome package,之後就無人關心了,在制度上能夠提供的協助,是真的很少。我聽過有些人把交換學生的一年當作是遲到的gap year,想要利用這一年好好想想自己人生要做什麼,我便有點替他擔心,因為交換學生要處理千奇百怪的庶務雜事,同時又要兼顧一點語言課程或課業壓力,其實會滿辛苦的。但如果在出發時,有人曾經跟我說,交換學生可以是學生生涯當中最奔波勞累、但也最像自己的一年,我應該會試圖擺脫掉那種「狂飆心態」,以最平常心度過這個突兀又特別的一段時間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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